國光石化問題多,環評委員更抨擊其環評說明書是近10年最爛的。但國光石化仍在「重大建設」加冕下「過五關斬六將」,僅經一次初審就進入二階環評。


二階環評較嚴格、時間通常拖得很長,過去開發單位總視為毒蛇猛獸,但此次國光石化史無前例地表示絕對接受並篤定如期開發。環保團體早就料到,但不滿政治力護航,使行政程序把關如同虛設。環保署對外的說法是「二階環評較為嚴格」,初審問題不會略過;但此說法大有問題。


國光石化原預定在雲林開發,因對環境衝擊過大,環委決議進入二階環評。一般來說,爭議極大的開發案會經過至少三次初審,有的開發案甚至初審達5次,也有開發案因影響過大,被環評委員決議不予開發。


基本上,一階環評初審可謂基本把關程序。環評委員為求經濟與環保的平衡,會針對開發業者送上的環境影響報告書進行審查,挑出毛病請開發業者更正、修改及提出更貼近事實的證據;一般來說,無論大小案件,開發業者對環境衝擊部分可說「能省則省」。


因為開發業者在環境影響報告中,對環境衝擊採「冷處理」,或故意略過有影響的範圍,各領域專業的環評委員一看便知問題。若開發業者提出的報告「非常爛」,問題又被環評委員挑出時,若不是退件、不予開發,至少也得經過「補件再審」的程序。


投降機制前所未見

早在石化業者與行政院長劉兆玄會面、經濟部長尹啟明表態要全速推動國光石化時,做為開發案與環境衝擊間的程序正義就蕩然無存。今年3月,政院喊話國光石化推動時程將提前,預定動工時程自民國100年初提前至99年3月、104年初完工。


當時,政委朱雲鵬召開國光石化投資案跨部會協調會,希望業者及行政部門全力配合。環保署會當時表示,「環評已建立專家審查機制及所謂『投降機制』」,大幅縮短流程沒有問題。所謂「投降機制」,是指投資案業主在審查會第一次,可視審查狀況逕予宣布直接進入二階環評,「免除動輒花費6個月耗在第一階段冗長審查時間」。專家審查機制指的是反對團體及業者可各指派一名客觀學者專家對話,釐清爭議。


這兩個機制可謂首創。過去包括台塑煉鋼廠、大林三輕更新案、中龍鋼鐵等大開發案在審查時,從未出現「投降機制」或「專家會議」。即便是反對與支持聲浪都很大的台鋼案,依然乖乖走完環評審查初審程序才被宣佈進入二階。而現行環評法中也沒有「投降機制」與「專家會議」的明訂條文,法律位階完全不明確。


依環評法規定,「開發案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應進入二階環評」。二階環評因有較繁複的審查程序,須針對環評委員在一階初審時,推敲出最應被釐清或評估的癥點加以審查,通常必須召開「範疇界定會議」爭取民意支持。審查時程很長,業者對二階環評避之唯恐不及,這也是國光石化在雲林開發的舊案被打入二階環評時不願再投資的原因。


政院施壓環評加速


國光石化對環境衝擊部分包括空污、水污、對瀕危保育類動物中華白海豚的衝擊、產業效益評估、對農漁業衝擊等多達10多項嚴重問題,若要仔細釐清,絕不可能在明年3月前完成。


以中華白海豚為例,國光石化填海造陸,噪音、水污都對白海豚造成衝擊,但國光石化提出的環境影響說明書中,只表示會加強監測。農委會為擬定保育策略,去年曾召開跨部門保育協商會議,至今快兩年的時間,農委會連白海豚正確數量都無法掌握,何況提出保育行動方案?國光石化又如何在短短一年不到時間中,完成農委會做不到的事?


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副研究員胡思聰直指,行政院強調國光石化環評仍要按照規定通過,只是壓縮時程以有效導引民間投資、活絡台灣整體經濟,「但行政院如此聲言,有誤解環評精神、違反環評實質正義的疑慮」。


胡思聰表示,雖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視同救災,需要有突破性作為,「但國光石化、六輕五期既列重大投資建設,便應在事前做好各項法律程序、完成法令規範相關作業」,要求相關部會應讓這兩案儘快推動,有違行政中立原則。


環委私下透露,環評審查曠日廢時,是因開發單位環評書件避重就輕,只好一再要求補做調查、評估、補件。環保團體也說,從來不反開發,但至少要把對環境的影響衝擊說清楚、講明白,確認究竟兩者損益如何。但政院不追究過去開發業者的怠惰,反對行政單位施壓,只會讓業者認為「政院撐腰,躺著也會過」。


政策環評未能落實

隨著能源短缺及暖化危機,大開發要面對的問題愈來愈多,環保署本來有遠見地提出石化產業必須進行政策環評的計畫。台塑大煉鋼廠審查時,環署副署長張子敬直指政策環評有其必要性與迫切性,政策環評一但落實,包括國光石化、台塑大煉廠等環評爭議自然可有效降低、「且可加速環評審查時間」。張子敬也強調,政策環評不單適用國光石化、台塑大煉鋼案,而應適用所有石化產業、鋼鐵業,經濟部應儘速落實政策環評。


外界謠傳國光石化將卡在政策環評這一關,環保署表示「不溯及既往」,因此國光石化在雲林的舊案照審。但如今國光石化在大城開發已是新案,環保署何以不等政策環評程序先走完?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副會長蔡嘉陽表示,台灣環保聯盟行文給經濟部要求政府進行石化產業政策環評,經濟部表示「已開始進行石化產業政策環評,預計民國99年報環保署核備」。彰化環保聯盟總幹事施月英直指,環保署權責在於環境保護,應當落實預防及減輕開發行為對環境造成不良影響,因此在石化業政策環評未完成之前,應暫停國光石化的實質審查才能進行個案審查。


賠上環境誰能負責

環保團體的提議不被接受。環保署長沈世宏在政務會議中更對環署「縮短開發時效」一事感到滿意。環署前天舉行環評大會,針對石化產業未來進行辯論時,國光石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陳寶郎明知石化投資限制、風險都很大,卻依然說:「成敗我們自己負責!」


然而,陳寶郎的負責成敗是指投資失利。環團擔憂,當國光石化用低於市價的錢買了海岸、用1/3的錢剝奪農業用水、工業局用納稅人的錢送工業港給國光石化的股東…產業一旦走入末路、遇上危機,環境的成敗、人民的生活、行政體制的崩解,並非企業能負責的,呼籲行政機關懸崖勒馬,才能真的兼顧環境與經濟發展。


小檔案:政策環評(資料來源/維基百科)

政策環評是指國家在擬訂政策時,必須先對該項政策進行「環境影響評估」,評估該項政策實施後,可能會對自然環境、社會人文以及影響所及的人群所造成的正負面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