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多來的全台大旱,讓南部飽受禁水之苦,儘管日前連日大雨,減緩缺水窘境,但美濃居民卻面對另一危機進逼:經濟部趁著大旱,以欠缺大型水庫、穩定儲水設施之名,欲開發大型水利設施──在立委黃昭順於立院的質詢後,水利署表示將在六月中前完成美濃水庫可行性評估區域性民調,只要八成高雄市民贊成,將縮小三成工程規模重新送案;此外,年底前將重新提送高屏大湖環境差異影響評估報告,105年完成環境影響評估。

無論是美濃水庫或高屏大湖,都引起美濃居民群起激憤,因後者即是前者化身。2010年,歷經多年抗爭的美濃水庫因破壞環境生態、壩址有斷層通過、將毀滅客家文化等因素,確定死案。但因2009年莫拉克風災曾文越域引水工程與小林村滅村之疑慮,水利署以南化水庫淤積的理由重提美濃水庫。立法院通過「曾文南化烏山頭水庫治理及穩定南部地區供水特別條例」161億的預算,預計讓水利署開發高屏大湖。但若細緻分析,高屏大湖的開發恐怕無益於解決問題。

「高屏大湖」原計畫名為「吉洋人工湖」。是政府為解決南部缺水問題,於2001年有條件通過的案件。但因爭議過大,預算不斷被立法院刪除,直至莫拉克災後才又起死回生,開發區域一共劃為ABCDE五區。此案一旦開發,首先將因開挖地點而衝擊農委會力推的毛豆重要產區。其二,居民質疑,開挖以後將造成旗山美濃一帶地區的淹水疑慮。其三,莫拉克災後,高屏溪也連帶受影響,在這裡設立取水設施到底可不可行?當時水利署即因擔心不可行,只討論第E區的開發,儘管如此,也受到諸多質疑。第四,莫拉克災後,高屏溪上游的荖濃溪仍不穩定,凡降雨必造成溪水濁度上升。高濁度對取水效益影響很大,比如林內淨水廠即因濁水溪濁度過高必須降載,原可處理20萬噸的水,如今只能降載到12萬,一遇颱風,效益更低。最重要的,是此案根本不具合理性與必要性。

根據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表示,高雄地區每日用水需求是163萬噸,民國120年會成長到199萬噸。但目前每天只能供應141萬噸,不足的水量要移撥農業用水。為了解決缺水疑慮,必須開發高屏大湖。開發以後,高屏大湖的有效蓄水量大約是1500萬噸、每天可供水10萬噸,能夠穩定南部用水。

但解決缺水疑慮,是否非採大量開發的方式不可?過去幾年,高雄市自來水用水量零成長,且漏水率高達26.2%,而台北市透過改善漏水率的方式節約用水,只需要55億,意即只需耗用高屏大湖三分之一左右經費,就可以創造每天15.8萬噸的水。由於爭議頗大,2013年1月時,環保署專案小組審查兩案併陳,後於3月的環境差異分析時被駁回。

當時此案能被駁回,高雄市府的態度佔了重要因素。彼時,高雄市府強調,高雄市的用水絕對不會如南水局預估的狀況攀升,因除民生用水沒有成長外,五輕也將要遷廠,且會要求企業節水回收。然而,從高雄氣爆案後可以清楚窺見,高雄市府當時於環保署的說法只是因應選舉的政治修辭,氣爆案後,高雄市府仍在為石化業者找出路──南星計畫區部分填海造陸即是為了擴大石化專區,且高雄市經發區還另外提出40萬噸的用水需求,地方政府若再自相矛盾,美濃水庫(高屏大湖)的爭議將永難平息。

莫拉克災後,極端降雨愈來愈頻繁,加以山區擾動,大型水利設施的取水方式將遠遠難以應付不斷攀升的用水需求──日前降雨量多,高雄暫時免除嚴峻的限水策略,但水利署自己也相當清楚,「高雄地區有很多工業大戶,用水量大,完全解除有困難(指一、二階段)。」長久以來,再生水的政策一直因為工業不肯負擔成本而難以推進,這次的十年大旱應是契機,水利署應回歸本職,以供定需,否則,再多的水利設施,也難以遏止限水旱象的循環。